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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凤庆县凤山镇滇红生态产业园区房屋及土地司法拍卖公告
作者:www.kmhxpm.com 时间:2024-02-29 10:34  点击:

凤庆县凤山镇滇红生态产业园区房屋及土地司法拍卖公告

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3年12月14日10时至2023年12月15日10时(延时的除外)在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0871/03,户名: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公开司法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案号:(2023)云01执恢623号

一、拍卖标的:凤庆龙润茶业有限公司名下位于凤庆县凤山镇滇红生态产业园区房屋及土地,(以上信息摘录自云银信房评字[2023]第0032号)。起拍价、保证金及增价幅度详见标的明细:

起拍价:2295.8464万元,保证金:220万元,增价幅度:11万元。                                   

拍卖标的明细表

序号

所有权人

房屋坐落

用途

建筑面积(㎡)

结构

所在楼层

评估单价(元/㎡)

总价(万元)

1

凤庆龙润茶业有限公司

凤庆县凤山镇滇红生态产业园区1幢

餐厅

189.50

钢混

1/1

1312.33

24.87

2

凤庆龙润茶业有限公司

凤庆县凤山镇滇红生态产业园区2幢

办公楼

646.87

钢混

1-2/2

1312.33

84.89

3

凤庆龙润茶业有限公司

凤庆县凤山镇滇红生态产业园区3幢

宿舍楼

643.49

钢混

1-2/2

1312.33

84.45

4

凤庆龙润茶业有限公司

凤庆县凤山镇滇红生态产业园区4幢

成品仓库

1533.40

钢结构

1/1

1046.06

160.40

5

凤庆龙润茶业有限公司

凤庆县凤山镇滇红生态产业园区5幢

毛茶仓库

925.74

钢结构

1/1

1046.06

96.84

6

凤庆龙润茶业有限公司

凤庆县凤山镇滇红生态产业园区6幢

CTC车间

3559.82

钢结构

1/1

1079.66

384.34

7

凤庆龙润茶业有限公司

凤庆县凤山镇滇红生态产业园区7幢

筛分车间

2106.96

钢混

1-2/2

1213.32

255.64

8

凤庆龙润茶业有限公司

凤庆县凤山镇滇红生态产业园区8幢

拣剔车间

1009.94

钢结构

1/1

1046.06

105.65

9

凤庆龙润茶业有限公司

凤庆县凤山镇滇红生态产业园区9幢

拼配车间

1055.46

钢混

1-2/2

1213.32

128.06

10

凤庆龙润茶业有限公司

凤庆县凤山镇滇红生态产业园区10幢

压制车间

2062.40

钢混

1-2/2

1213.32

250.24

11

凤庆龙润茶业有限公司

凤庆县凤山镇滇红生态产业园区11幢

包装车间+烘房

1532.66

钢结构

1/1

1046.06

160.33

12

凤庆龙润茶业有限公司

凤庆县凤山镇滇红生态产业园区12幢

机修车间

126.85

钢结构

1/1

710.6

9.01

13

凤庆龙润茶业有限公司

凤庆县凤山镇滇红生态产业园区13幢

初制车间

1408.06

钢混

1/1

1213.32

170.84

14

凤庆龙润茶业有限公司

凤庆县凤山镇滇红生态产业园区14幢

锅炉车间

900.96

钢结构

1/1

710.6

64.02

15

凤庆龙润茶业有限公司

凤庆县凤山镇滇红生态产业园区15幢

卫生间

76.53

钢混

1/1

1312.33

10.04

16

凤庆龙润茶业有限公司

凤庆县凤山镇滇红生态产业园区16幢

配电房

75.12

钢混

1/1

1312.33

9.86

17

凤庆龙润茶业有限公司

凤庆县凤山镇滇红生态产业园区17幢

门卫室

27.29

钢混

1/1

1312.33

3.58

合计

 

 

 

17881.05

 

 

 

2003.05

序号

所有权人

房屋坐落

用途

建筑面积(㎡)

使用权类型

终止日期

评估单价(元/㎡)

总价(万元)

1

凤庆龙润茶业有限公司

凤庆县凤山镇滇红生态产业园区

工业用地

45933.04

出让

2062/3/1

344.9

1584.21

总计

 

 

 

 

 

 

 

3587.26

 

特别提醒:

1、物业、水、电等欠费及其他欠费以相关单位实际核算为准,请竞拍人自行了解。

2、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报名视为对标的物现状的认可;标的物以现状进行拍卖、移交。

二、拍卖提醒:司法网络拍卖是法院在淘宝网平台上独立进行的拍卖活动,整个过程公开透明,凡是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均可自行参与竞拍。委托他人竞买的,参与报名需要用实际竞买人名称及证件号码。本院已委托昆明弘旭拍卖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免费提供对拍卖标的物的相关信息咨询及组织看样服务。所有拍卖过程与地方中介、其他机构无任何关系,请各意向竞买人对以竞拍咨询、引领看样名义进行的收费行为提高警惕,以免造成损失。请认准法院授权机构“昆明弘旭拍卖有限公司”,咨询电话:0871-63613567、15398423064。也请广大意向竞买人对发现的各种违规行为及时进行举报,法院举报电话:0871-64096841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即日起至拍卖日前接受咨询,本院已委托昆明弘旭拍卖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组织看样及拍卖辅助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昆明弘旭拍卖有限公司统一安排,双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联系电话:0871-63613567,15398423064。

四、竞买人条件

1、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网络服务提供者、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及上述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得参与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标的物。

2、标的是否存在限制竞买人条件,请意向竞买人自行到相关部门查询;若因不符合竞买人条件参拍导致后续标的无法过户的一切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3、若竞买人查询了解后标的无限制竞买条件的,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与竞买。

五、报名手续的办理

1、报名参与竞买需开设有支付宝账号,报名时淘宝系统将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对应的资金作为应缴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2、未开设淘宝账户的,可委托代理人代为报名,但最迟须在竞买开始前五个工作日向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委托手续,经法院审核同意,方可办理委托手续;如委托手续通过审核,竞买成功后,竞买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未按规定提前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报名者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竞买人请提前确认支付宝中有足够资金及支付限额,以免耽误报名。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4、申请执行人参加竞买的,可以不交纳保证金;但债权数额小于保证金数额的按差额部分交纳。

六、竞价

本次拍卖自由竞价周期为24小时,延时竞价为5分钟,即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结束时间就自动延迟5分钟。

七、成交款的支付

本标的物竞得者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账户充抵成交款,拍卖余款须在2023年12月22日16时前缴纳(以到账为准)。

缴纳方式:

1、银行付款:汇款至法院指定账户(户名: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城北支行,账号:(6232 8138 5001 4416 349)。

2、通过支付宝网上付款。付款教程请参看: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

八、成交确认及标的移交

交清拍卖成交价款后,买受人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原件到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具拍卖款收款收据,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相关法律文书的领取,办理拍卖标的物移交手续的时间另行通知。(详细流程请咨询昆明弘旭拍卖有限公司工作人员,联系电话:0871-63613567、15398423064。)

九、过户及税费承担

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本次交易所涉及的税费由原权利人和买受人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各自承担其应缴纳部分,由原权利人承担的过户税费须由买受人在办理转让登记手续时先行垫付,买受人自领取裁定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到税务机关完税、办理过户、并向法院提交退税申请,提交有关缴纳税费凭证原件,法院审核后退还买受人先行垫付的由原权利人承担的税费(不含历史欠税、欠费);逾期未申请,该笔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涉及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本次交易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能否办理过户(备案登记)手续及办理过户(备案登记)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备案登记)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备案登记)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十、优先购买权

截至2023年11月23日未收到本次拍卖优先购买权的行权申请,对拍卖标的享有优先购买权或隐性优先购买权的人,应于2023年12月9日前向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二办公区(地址:昆明市西山区广福路十一家具旁)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主张优先购买权,由本院执行机构审查确认优先购买权是否存在;逾期未到法院提交相关权利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一切法律后果自行承担。

十一、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二、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3年12月9日前与本院联系。

十三、标的物以现状进行拍卖,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担保责任。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查勘标的物并查阅有关资料,一旦报名参与竞拍即视为对本标的物全部现状的确认,并接受标的物一切已知和未知的瑕疵。

竞买人在报名、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拍卖公告》及《竞买须知》,如有疑问,请向昆明弘旭拍卖有限公司咨询。

拍卖咨询电话:0871-63613567

法院监督电话:0871-64096841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

联系地址: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广福路十一家具旁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二办公区

详细信息可在“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网址:http://sf.taobao.com/0871/03)”、“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网址:www.rmfysszc.gov.cn)” 上查询。

                                                             

 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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