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抵税财物拍卖、变卖试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2号)《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抵税财物拍卖电子交易规则的通知》(云发改交易管理[2022]923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昆明弘旭拍卖有限公司受国家税务总局勐海县税务局委托对以下标的进行公开拍卖,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二、公告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12月24日止。
三、拍卖时间
2025年12月25日10:00至2025年12月26日10:00止(本次拍卖自由竞价周期为24小时,延时竞价为5分钟,即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结束时间就自动延迟5分钟,自动延时的,截止时间以延长后的结束时间为准)。
四、竞价地点
淘宝网资产处置平台(http://zc-paimai.taobao.com)上同步发布网络拍卖(电脑客户端:淘宝网资产处置平台http://zc-paimai.taobao.com,手机客户端:阿里拍卖APP、淘宝APP)。
五、展示时间及地点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拍卖竞价开始前电话预约后集中组织现场看样(每天9:00时—17:00时),请提前与拍卖公司预约时间看样,展示地址:勐海县佛双路与班章大道交叉口西300米,联系电话:张先生18987696720,鲁先生15687617370。
本次拍卖房产可由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云南省勐海县分公司办理贷款,联系人:郑经理,咨询电话:17708817770(贷款金额以银行实际发放为准,与税务局及拍卖人无关)。
六、报名时间及地点
公告之日起至拍卖会结束前,通过淘宝资产处置平台网络报名。
七、报名办法、款项支付
1、竞买人须于拍卖会前在淘宝网和支付宝上进行实名登记注册,并保证有足够的竞拍保证金,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禁止参与竞买。
2、拍卖成交后,竞拍成功者的竞拍保证金将冲抵成交价款,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原路退回。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3、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在拍卖成交之日起5日内在淘宝订单中线上支付拍卖成交尾款。
4、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5、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于成交之日起5日内向我公司支付拍卖佣金。
6.成交价200万元及以下及的部分我公司按4%收取佣金,200万至1000万部分按2.5%收取佣金。
八、特别说明
1.本次拍卖标的物相关信息仅供参考,《不动产权证书》办理时间由产权部门办理为准;不动产的权利类型、权利性质、用途、面积、使用期限及权利其他状况,以拍卖成交后产权部门新核发给买受人的《不动产权证书》为准。
2.本次拍卖标的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过程中涉及的税费、维修基金、配套费及其他相关费用,请买受人自行提前到相关管理部门咨询,委托方及我公司不对相关费用的准确性做任何担保。
3.本次拍卖标的如因法定事由或其他因素在拍卖开始前须中止或撤回委托的,委托方及拍卖人不承担其他任何法律责任。
4.此次拍卖标的为抵税财物,性质较为特殊,拍卖均按照标的物现状进行拍卖,竞买人在参加竞买前务必在展示现场仔细勘察、核实标的物的现状及已知和未知的瑕疵(差旅费、住宿费、交通费等费用自行承担)。
5.本次拍卖的房产可能存在不同程度的改造,本次拍卖以标的现状进行拍卖,成交后若房屋需恢复原状,相关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九、公告发布相关媒介
1.本公告在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官网(https://yunnan.chinatax.gov.cn)、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ggzy.yn.gov.cn/tradeHall/tradeList)“抵税财物”板块、淘宝网资产处置平台(http://zc-paimai.taobao.com)上同步发布。
2.请各竞买人密切关注上述信息发布网站,如此项目需发布更正公告或者补充(变更)通知均在以上网站发布,本公司不另行通知,因各竞买人未及时上网看到更正公告或者下载补充(变更)通知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3.本公司及委托人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公司在“淘宝网阿里拍卖资产处置平台”发布的《竞买须知》。
委托人:国家税务总局勐海县税务局
联系电话:0691-5120551
监督电话:0691-5125821
拍卖人:昆明弘旭拍卖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鲁先生15687617370
联系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云瑞西路48号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
国家税务总局勐海县税务局
昆明弘旭拍卖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09日
